第A8版:南京眼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0年11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还有人乱丢、物业不作为怎么办?欢迎投诉

  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南京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一周,11月8日,南京市城管局官方微信对垃圾分类相关问题答疑解惑。

  问:小区内部撤桶并点后,居民不知垃圾投放点在哪怎么办?

  答:在撤除的点位要增加提示信息,告诉大家新的垃圾分类收集点的位置和投放时间,提醒大家不要错扔垃圾。可向小区物业或者社区反映本小区垃圾问题,或拨打各区垃分办咨询电话,各区垃分办将加强检查督导。

  问:宣传和辅助工作不到位,物业不作为怎么办?

  答:要加强上门宣传,把垃圾分类的新方法及时告知居民。要加强桶边指导,面对面、手把手指导大家正确分类,通过一段时间的强化,促进分类习惯的养成。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应根据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对于不履职的物业,将加强督促指导,责令整改,如果拒不分类将依法处罚。

  问:对小区附近建设垃圾处理站不满如何投诉?

  答: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已有的垃圾收集设施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应当逐步予以改造。现在很多小区没有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不能满足垃圾分类的要求,因此需要补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点。现在要设置的不是过去脏、乱、差的垃圾房,而是具有分类功能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强化了清洁卫生功能,配置了除臭净化、细菌消杀、照明、清洗设备。

  问:居民垃圾分类无用,仍是一车混装拉走?

  答:分类垃圾都须按照“不同种类、不同车辆、不同去向”要求实施分类收运,城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和执法,一经发现收运企业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依法进行处罚。若您发现清运单位存在混装混运等违法行为,可向城管部门举报。

  问:小区定点投放处无人值守,垃圾不仅没有分类,还有往地上随便丢怎么办?

  答:加强小区垃圾分类指导员配备,加强桶边督导,面对面交流、手把手指导居民正确分类。小区增加提示牌、告知信,告诉居民正确的投放地点和时间,提醒不要乱扔垃圾。对乱扔的,查出源头,上门指导。增加小区垃圾清运,避免垃圾满溢,维护好小区环境。

  市民如果有建议、咨询、投诉以及需要提供帮助,请您拨打各区垃分办电话,工作人员会接纳、记录和听取。

  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7:00。

  各区垃分办联系方式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