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49人的诈骗团伙,利用虚假期货平台实施诈骗,致682名被害人近6500万元血本无归。近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通中院)对这起诈骗案件作出维持一审判决的终审判决。
2018年7月以来,赵某以深圳某投资公司的名义,使用虚假网络交易平台,伙同多名被告人虚构投资期权的事实,非法占有被害人资金。经对网络交易平台数据审计,被害人共计682人,涉案金额共计6842万余元,扣除客诉退款344万余元,被害人未追回的损失共计6498万余元。
一审法院另查明,庄某以另一家投资公司的名义,伙同多名被告人实施诈骗。经统计,涉案金额共计4017余万元,扣除客诉退款共计245余万元,被害人未追回的损失共计377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庄某等49名被告人行为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终,海门法院作出判决,两名主犯赵某、庄某分别获刑12年9个月、12年6个月,并处罚金。其余47名被告人以犯诈骗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7年6个月至1年9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庄某等22名被告人不服,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南通中院经审理维持了原判。
严君臣 顾建兵 张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