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发改委官网挂出《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南京市各区、各部门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形成的一批成熟经验,将通过立法予以固化;一些实践证明有效的改革举措,将通过立法明确加以复制推广。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破解营商环境问题
固化一批成熟经验
《办法》起草说明指出,制定《办法》是破解当前南京市营商环境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但一些长期困扰市场主体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仍然存在。通过制定《办法》,保护市场主体权利,切实增强市场主体信心和获得感。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办法》共分为总则、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创新激励、执法监管、法治保障、附则7章,共57条,涉及为企业服务的方方面面。其中拟明确,支持和鼓励区人民政府、江北新区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单位依法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对明显成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复制推广并加大正向激励;对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符合国家、省规定条件的,不作负面评价,不追究决策失误责任。
其中专门有条款与自贸区建设有关。《办法》拟明确,加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建设,依法承担承接事项的管理职责,并参照省级事项赋权模式,推动在自贸试验区内建设高效、便利、优质的扁平化行政审批体制,着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创新先导区、现代产业示范区和对外开放合作重要平台。
涉企不动产登记
3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市场环境一章,《办法》对商事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市场准入、金融支持、水电气通信、中小微企业扶持等作出明确规定。
在商事制度改革上,拟要求本市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为减少办理时间,《办法》明确,数据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并及时更新本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照责任清单和资源目录做好数据共享工作。同时,还规定深化数据共享应用,能够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收集的,不得要求服务对象重复填报。
比如,在不动产登记上,拟逐步实现房产交易税收缴款凭证和房产交易发票的电子化。除疑难复杂及批量申请的业务外,有条件的区按照下列规定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一)涉企的存量房交易登记,缴税后当场办结;(二)2019年1月11日后通过“招拍挂”取得的出让用地首次登记当场办结;(三)涉企的其他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有线电视业务在移动终端上的联动办理。
实施行政处罚
教育前置制度
为增长企业发展信心,在激励创新一章,《办法》规定了完善创新创业环境、人才优惠政策、金融机构优惠政策等多方面激励政策。
比如,人才优惠政策上,《办法》拟提出,符合在本市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海内外科技顶尖专家和各类高层次人才、为本市产业转型创新发展做出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入选省顶尖人才顶级支持计划的人才等条件之一的,可获得相应激励。金融机构优惠政策上,符合新注册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孵化器、加速器投资本市种子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自然人支持小微企业创新的等条件之一的,可获得相应激励。
对于监管执法,《办法》也单列一章。其中特别强调,实施行政处罚教育前置制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不得以罚代管、重罚轻教。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违规的经营性行为实施清单管理,符合条件的依法可以免予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引导企业对轻微、偶发的失信行为履责纠错,并免除联合失信惩戒。
市场主体免予或者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