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过了汽车厂家质保期后,会选择购买延保服务。然而,在签订合同时因没仔细研究条款,可能会给自己留下隐患。近日,南京市民马先生因延保服务与汽车4S店发生了纠纷。
通讯员 陈良龙 王飞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2017年,马先生在雨花台区一家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新车。买车的时候,4S店向马先生推荐了新车延保服务,费用只有三千多块钱,可以将厂家规定的质保期延长两年,车辆出现问题都可以像在厂家质保期内一样免费解决。
近期,马先生的车辆出现了故障,已经过了厂家的质保期,但是还在4S店延保期内。于是马先生找到了4S店,要求免费维修。但是4S店却和马先生打起了太极,说这个不在理赔范围之内,那个不在理赔范围之内,马先生必须还要掏一笔钱。无奈之下,马先生拨打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电话,要求4S店履行延保服务承诺。
雨花台区市监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双方了解情况。4S店拿出了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称自己的延保是和厂家的质保有区别的,只能保部分项目,合同内容并没有说是全免费。马先生说这份合同并没有说清楚延保还需要自己掏一部分钱,当初销售口头跟他解释过延保和厂家质保一样,不需要再花钱就可以享受厂家的质保服务。
工作人员查看了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向4S店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 的规定,4S店在合同中一定要将延保服务具体内容详细说明,如果存在可能让消费者付费的情形一定要以显著的方式进行提醒,否则由4S店承担责任。经过调解,4S店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意免费为马先生维修好车辆,马先生对此表示满意。市监部门提醒车主,购买延保服务看清合同,当心猫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