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9版:大江苏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0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拟调整?

  江苏省医保局回应相关热点问题

  快报讯(记者 徐苏宁)10月19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士走进政风热线全媒体直播节目,就医保个人账户缴费调整、医保报销比例、药品带量采购等热点问题做了回应。

  今年8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单位医保缴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调整前个人账户包括个人缴费的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0%,调整后会怎么样?个人账户在改革后会有哪些影响?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处长朱晓文介绍,职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门诊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药店的购药费用,目前它的资金来源是个人缴纳的全部和单位缴纳部分的30%。

  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层面正在对征求意见稿获得的各方意见进行论证和修改完善,具体的措施还要等国家文件发布以后才能最终确定。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建立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共济保障机制。这是否意味着家庭成员之间可以相互刷卡买药就医?朱晓文表示,征求意见稿里面提出了家庭共济的概念,按照征求意见稿理解,可以用于家庭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包括参保等等,因为每个人的健康状况不一样,同在一个家庭,有的健康人群个人账户的钱用不掉,长期积压在账户中。朱晓文表示,最终怎么确定还是要等国家正式的文件发布。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