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日前,宿迁市沭阳县检察机关公开一起案件,当地某学校的一名管理人员利用自己经手收取、保管学生伙食费的职务便利,挪用183万元买理财产品。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诉。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沈某原本是宿迁市沭阳县某学校的工作人员,负责收取、保管学生缴纳的伙食费。“2014年2月18日至3月4日,沈某先后6次将68万元伙食费挪至个人账户用于理财。”据检察机关介绍,其间又陆续将伙食费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沈某压抑不住自己的贪念,一直到2017年12月,他数次挪用伙食费理财,过一段时间再赎回,转入公账。
2019年10月11日,沈某被沭阳县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案件调查终结后,沈某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被移送到沭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