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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一审宣判
麻继钢,死刑!

  10月14日,备受公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凶手麻继钢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见习记者 陈子秋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最高检核准追诉,麻继钢被判死刑

  10月14日下午,南京中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3月20日22时许,被告人麻继钢在南京市汉中路140号原南京医学院校园内,发现被害人林某独自在教室自习,遂持铁棍将林某胁迫至该教学楼天井处强行发生性关系,其间因遭到反抗,用铁棍多次击打林某头部。后因担心罪行败露,麻继钢将林某拖至教学楼外,将林某头朝下投入窨井后盖上井盖,后又将林某的书包、书本、衣物等随身物品投入旁边另一窨井内。作案后,麻继钢因形迹可疑被校卫队员盘查时逃离现场。同年3月24日,林某的尸体被发现。经鉴定,林某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合并溺水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

  南京中院认为,被告人麻继钢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被告人麻继钢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朱某某(林某母亲)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受害人母亲每年都询问案件进展,历时28年案件终于告破

  今年2月24日,南京警方通报,1992年3月24日,南京警方接到原南京医学院报警,称该校学生林某于1992年3月20日晚自习以后失踪。3月24日下午,林某的尸体在学校教学楼的窨井中被发现,经法医检验,死者系被钝器击伤头部,并实施强奸后放入窨井中死亡。今年2月19日,案件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徐州警方配合下,南京警方发现徐州沛县一麻姓家族人员中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专案组一路赴徐州,一路在南京进行走访调查。今年2月23日凌晨1点,专案组发现居住在南京市玄武区某小区的麻继钢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南京警方随后连夜行动,并于当天清晨6点左右,在麻继钢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现年54岁的麻继钢交代,28年前,他在原南京医学院将林某强奸并杀害。

  南京警方表示,1992年发生的“3·24”案件是南京市为数不多的恶性大案,也是全国关注的有影响的杀人案件之一。死者母亲每年3月24日或到南京,或打电话到公安机关询问案件侦破进展。多年来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历任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党委始终高度重视案件侦破工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就加强案件侦破作出指示和部署。

  今年9月16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嫌犯麻继钢被控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项罪名。由于该案涉及被害人隐私,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死者母校发声: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10月14日下午,受害人林某的母校、南京医科大学发布微博,标题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永远不会缺席”。

  微博中称,对犯罪嫌疑人麻继钢的审判,彰显了法治公平正义,全校师生员工终得慰藉。在此,向长期以来坚持不懈、不屈不挠追顽缉凶的公安机关表示崇高的敬意,向案件审判过程中秉公执法、伸张正义的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表示诚挚的谢意,向长期以来关注案件进展的南京医科大学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感谢,向受害同学家属表示衷心的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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