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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0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即将正式登记

  现代快报记者从10月14日常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常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即将进入正式登记阶段。

  全国人口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2020年正在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常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并将人口普查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内容,全力推动该市人口普查工作顺利开展。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我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内容为:通过全面调查的方法采集调查对象的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信息。

  普查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10月底以前为普查准备阶段,11月至12月为普查登记阶段,主要工作是普查员入户登记或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结合行政记录和大数据进行比对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12月至2022年12月为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

  与第六次人口普查相比,本次普查内容增加了公民身份号码,全面采用了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增加了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的登记方式。这次普查将倡导普查对象通过智能终端和微信小程序联网进行自主填报,为普查对象提供更多选择和便利。此外,还加大了对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的应用。依据公民身份号码,将普查登记数据与部门个体数据进行比对,解决现场登记中人口的漏报问题。

  市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普查中没有必要担心个人信息泄露。根据相关法规,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单个人口普查对象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泄露和提供,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对于泄露或者向他人提供单个普查对象资料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人口普查对象提供的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更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如果普查对象发现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有违反规定的地方可以举报。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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