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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导师自主权”带来了什么

  人们需要在实践当中具体观察新政所体现出的优势,同时,也有理由对导师素养和师德提出更高要求

  近日,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546号建议的答复》中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今年下半年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职责。

  解读一下,教育部的表态带来两大信息:一是,导师肯定将拥有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二是,对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职责将进一步严格。

  这条消息昨天一经传播,就引起网友的热议,赞同者有之,担忧者有之。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赞同给予“自主权”很容易理解。而担忧者则担心个别导师师德失范,会成为研究生毕业的“拦路虎”。

  教育部将出台这一新政,可谓成竹在胸。积极落实这一新政,是对教育改革的呼应。按照目前的做法,研究生能否毕业,须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的审核。早已提出的“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并没有得到完全体现。而强调导师的自主权,使得研究生评价机制和毕业机制更为简易。

  当然,人们也需要在实践当中具体观察新政所体现出的优势,同时,也有理由对导师素养和师德提出更高要求。

  无疑,当下,导师和研究生之间发生了一些“负面新闻”。有的研究生把矛头指向导师之“无良”。虽然有些事件的调查结论并没有证实有关指责,但对导师予以更为严格的监督管理,是题中应有之义。不仅要在导师人选的选拔任用上更为谨慎、严格,还要把师德规范全程化、透明化。

  我们关注到,教育部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将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水平、指导精力投入等纳入导师评价考核体系。加强兼职导师、校外导师的选聘、考核和培训工作。教育部表示,即将出台配套文件,规范导师指导行为,建立师德失范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

  这些要求关切到了关于导师师德和学术水平等方面的民意,显示了决心。应该看到,一些网友的担忧并非全然没有道理,尽管绝大多数导师素质和师德是过硬的,但不排除个别导师滥竽充数、师德堪忧且任性而为,成为研究生的噩梦,在这种情况下,就有明确建立“导师退出机制”,将失去人心者清理出导师队伍的必要。贰拾柒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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