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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扬州查封房产首次用上“电子封条”

  9月23日,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西区某住宅小区,查封一位被执行人的房产。据悉,这是扬州市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查封的执行案件。

  记者在现场看到,除了醒目的“封”字,以及“损坏封条,依法追究”“法院查封,严禁破坏”等字样外,在电子封条上,还有专门位置张贴执行裁定书以及二维码,方便案件相关人员、案外人了解查封原因及现状。据介绍,电子封条的核心功能,是由其内置的摄像头实现的。所有电子封条都设有专门的摄像头,可以实时监控被查封不动产周围的情况。邗法宣 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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