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引导,但不可以强制。再说了,文身不是用粉笔在身上画一画,随时可以清洗。清除文身,那得多麻烦?
近日,有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其是甘肃兰州市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近期收到了关于出租车驾驶员不得有文身的信息,要求清除文身。
“我们真不希望在就业中受到歧视,有文身的不一定是流氓也有可能是岳飞,不是吗?” 这名网友的话很显水准,兰州有关部门不一定接得住,或许,该部门会提出新的视角:你怎么知道古代名人身上的文身就一定不会引起人们的不适呢?
要知道,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是这样回应的:出租车作为公共服务窗口行业,驾驶员大面积文身可能导致女性、小孩等乘客心理不适,不宜从事出租汽车营运工作。
关注乘客的心理问题,这挺好。但同样容易遭到“抬杠”:你又不是乘客,你怎么知道乘客心理不适?假如有针对文身司机的投诉,那是不是应该说明一下,甚至公布一下有关的数据以增强说服力呢?
其实,一个人该不该文身,本身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认为司机文身会影响乘客心情,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假如这个逻辑成立,那么几乎所有行业都应该下一道禁止文身的命令,因为任何文身者都有可能被讨厌文身的人嫌弃。比如说,在一家饭店,端盘子的服务生要是胳膊上有文身的话,说不定就有人恶心得吃不下去饭。
真要行行禁止文身的话,文身馆就会倒闭,文身师傅就会失业,喜欢文身的人就会活得憋屈。我不喜欢文身,就算文身馆倒贴钱我也不打算去赶这个时髦,但我觉得只要不违法,一个人去文身就只是他自己的事,不应该受到干涉。所以逼人清除文身不是一个好主意。
兰州有关部门根据的是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自律的相关要求,出租汽车驾驶员双臂、颈部等身体裸露部分不得有大面积文身。
既然是自律性要求,那就不宜上升为一刀切的行政命令。可以引导,但不可以强制。再说了,文身不是用粉笔在身上画一画,随时可以清洗。清除文身,那得多麻烦?
当然,有关方面也给出了人性化的解决方案:对于已有文身的驾驶员,可以通过清洗文身尽量去除。暂时无法完全清除的,应在提供营运服务的过程中采取一些遮盖措施,不得大面积裸露。但无论如何,这种要求仍有过度介入私人空间之嫌。
在密闭的车厢里,提高安全性十分必要。但提高安全性的重中之重是建立强大的震慑和危机应对机制,特别是让乘客可以随时、及时得到救济,而不是盯着一个人的皮肤越想越担心。贰拾柒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