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名犯罪嫌疑人,219册案件卷宗,10余次引导侦查,30余条侦查方向,50余条补充侦查取证建议,8万余字起诉书……45天时间,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检察院高效办理了倪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多罪名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9月19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了这起案件。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邓雯婷
据悉,2011年至2018年,倪某等人在南京市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安徽省合肥市等地开办多个“套路贷”公司,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该案犯罪事实210起,被害人190余人,涉案金额近3000万元,涉及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窝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罪名。该案也是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南京地区办理的涉案被告人最多、犯罪金额最大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专案组牢牢抓住举证质证这一出庭支持公诉的核心环节,紧紧围绕“套路贷”犯罪中敲诈勒索、诈骗等罪名的构成要件以及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等有针对性的讯问被告人,重点突出、直击要害。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结合庭前各项准备工作,就本案是否属于“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害人辨认是否存在孤证定案、企业类借贷“高利贷”与“套路贷”的区分、“套路贷”犯罪中敲诈勒索罪与诈骗罪区分等问题进行一一回应。
公诉人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进行了法庭教育,从“套路贷”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生命健康等合法权益,“可复制”的“套路贷”犯罪模式严重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套路贷”行为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侵蚀党和政府的执政根基等方面深刻揭露“套路贷”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法打击必要性。
在落实追赃挽损工作中,共冻结犯罪嫌疑人名下银行账户内资金3000余万元、查封不动产17套,并扣押包括劳斯莱斯、法拉利等豪车在内的汽车9辆,价值近亿元。除对犯罪嫌疑人名下的财产及时冻结外,对于与赃款去向有关联的相关嫌疑账户一并冻结。在检察机关建议下,公安机关全面摸排犯罪嫌疑人银行账户资金流向,发现犯罪嫌疑人账户有向案外人员的大额转账记录,遂顺藤摸瓜,查明有犯罪嫌疑人亲属协助转移、窝藏赃款1500余万元,立即对相关银行账户进行冻结,最大限度铲除恶势力赖以滋生的经济土壤,并依法对提供本人银行账户转移赃款的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提起公诉。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