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以来,律师鲍某某涉嫌性侵“养女”一案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极大关注。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据@新华视点9月17日消息,9月11日,北京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已依法吊销鲍某某的律师执业证书。此外,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
综合
调查
“养女”改年龄,主动联系“收养”
2020年4月以来,律师鲍某某涉嫌性侵“养女”一案经媒体报道,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山东及江苏、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进行全面调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彻查该案工作进行全程督导。目前有关事实已经查清。
被控告人鲍某某,男,1972年6月出生,离异,美国籍,原籍天津,具有中美两国律师资格,案发前系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独立董事,2019年10月14日因涉嫌强奸罪被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取保候审。
控告人韩某某,女,户籍地安徽省太和县,自幼随爷爷奶奶生活,2015年随父母租住江苏省南京市。户籍登记出生日期为2001年8月,实际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
调查发现,2015年3月,韩某某和其父亲提供虚假出生证明和证人证言,申请更改了出生日期。后经查明,韩某某真实的出生日期为1997年10月。
2015年,在网上看到鲍某某发布的“收养”信息后,韩某某主动与他联系。2015年10月10日,鲍某某到南京与韩某某及其母亲见面,两人以“收养”名义开始交往并发展为两性关系。2019年6月两人关系破裂。交往过程中,鲍某某不知道韩某某真实年龄。经向民政部门了解,两人不符合法定收养条件,不存在收养关系。
综合本案查证情况,韩某某与鲍某某见面时已年满十八周岁,不属于法律特殊保护的未成年人。鲍某某和韩某某存在同居行为和两性关系,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违背韩某某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能认定鲍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鲍某某明知其本人和韩某某的情况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和被收养条件,且在自认为韩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韩某某交往且与其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到社会谴责。
问责
违规帮“养女”改年龄
12人被处理
鲍某某现为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律师执业证号为11101199610909409。经查,鲍某某于2005年5月由天津某律师事务所变更到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在企业任职,2006年取得外国国籍后隐瞒不报仍以专职律师身份执业,涉嫌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对鲍某某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
9月11日,北京市司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吊销鲍某某的律师执业证书。北京市泰德律师事务所涉嫌对本所律师鲍某某疏于管理,西城区司法局、西城区律师协会已分别对该所立案调查。近期,司法部已部署开展针对律师违规兼职和丧失中国国籍后仍然执业等问题的专项清理活动。
经司法行政部门调查,美国人鲍某某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规定,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决定。
9月17日,安徽省太和县委官方微信太和发布情况通报,针对“鲍某某涉嫌性侵案”暴露的有关部门在韩某某户籍年龄变更中存在的违规办理问题,安徽省太和县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进行追责问责,决定对在韩某某户籍年龄更改中负有直接或间接责任的相关责任人12人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