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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9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父母起诉,22岁女儿被判抚养弟弟

 一对靠低保生活的夫妻生完二胎之后,因为两人的身体和经济情况没有能力将孩子养好,就想让22岁的大女儿丽丽(化名)来抚养,谁料丽丽对此表示强烈反对。最终,夫妻俩因为这件事把自己的亲生女儿告上了法庭。

  据悉,丽丽大学期间所有费用都是靠她的奖学金和助学金解决的。好不容易熬到毕业,丽丽准备在社会上好好闯荡一番。结果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竟然是父母让她抚养弟弟。丽丽直接对父母说:“凭什么让我养弟弟?你们就是告我,我也不养!”没想到父母真的把自己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父母胜诉,姐姐要抚养弟弟。

  据悉,我国新颁布的《民法典》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据广州日报、广州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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