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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现代快报8月28日社评《既认定行政滥诉,又关切群众呼声》后,我觉得在重视行政滥诉具体问题的同时,也不要忽视了行政滥诉的另一面。
在行政诉讼案件中,确实存在滥诉的情况,但也存在着一些部门或单位忽视民意、不重视群众诉求的现象。在滥诉案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交流谈心来解决的,但往往被忽视了。一位同乡跟我讲了这样一件事,一个村民对他的宅基地面积有争议,想找主管领导沟通一下,可几次跑去找这位主管领导,都被工作人员挡了回来。无奈之下,他准备到法院起诉,讨一个公道。那位分管领导得知后,马上上门与这位村民沟通,终于化解了矛盾。在一部分滥诉案件中,就是一些投诉无门的“钉子户”,想利用法律手段来达到目的。毫无疑问,干部能深入群众倾听民声,为群众排忧解难,可以减少行政诉讼乃至滥诉案件。找到了行政滥诉的症结,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也能达到同样的目标。南京 吴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