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推进扬州市环境质量加快改善,今年以来,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先后制定出台了《扬州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环境安全隐患奖励办法(试行)》和《扬州市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环境安全隐患奖励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截至目前,经审核,符合奖励条件的环境违法线索共8件,涉及废水污染3件、废气污染1件、噪声污染1件、固体废物1件、小作坊非法生产2件,已向举报人审核发放奖励资金1.4万元。其中,最高奖励的一笔为1万元。顾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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