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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小伙卖“笑气”被抓,有人吸食后瘸了
警方提醒:“笑气”虽不属于毒品范围,但危害性不亚于毒品

  日前,苏州张家港警方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将贩卖“笑气”的行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并查处,21岁河南籍嫌疑人丁某等人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3日,张家港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在调解一起纠纷时,看到一个熟悉的面孔——河南南阳籍小伙丁某。21岁的丁某幼年投奔在张家港打工的父母,多次因盗窃、诈骗等被警方处理。民警调查发现,丁某近期一直在微信朋友圈里打着“现货”“高效配送”的口号招揽生意。不过,丁某贩卖的究竟是什么?买卖双方默契地只字不提。民警断定背后有猫腻。经进一步查证,丁某终于承认利用朋友圈贩卖的是“笑气”。

  记者了解到,“笑气”其实就是一氧化二氮(N2O),具备轻微的麻醉作用,能致人发笑,常用于医药麻醉、食品类奶油加工等领域,已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和丁某一样利用朋友圈贩卖“笑气”的卖家不止一个,这些卖家同样是一群年轻人,随即立案调查。经查明,自2020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丁某、卞某等人进购“笑气”并出售,进价和售价根据市场需求的差异,在每盒300元至1700元的价格区间浮动。而购买“笑气”则多是年龄从17岁到27岁的各群体年轻人。

  警方发现丁某每月资金流水巨大,经追查,很快锁定向丁某等人提供货源的28岁的安徽明光人钱某和32岁的江苏徐州人张某。此时的钱某因非法设立“笑气”加工厂,已被安徽警方刑拘。近期,张家港警方集中收网,先后将六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据悉,这也是江苏省范围内首次将贩卖“笑气”行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立案并查处。目前,嫌疑人丁某等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办案民警介绍,警方追查到的“笑气”购买者中,已有人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损害。例如,19岁的王某(化名)痴迷吸食“笑气”,在3个月时间内,每日吸食量多达1000枚,导致双下膝关节以下背侧痛觉过敏,双足下垂,治疗后步态仍然瘸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民警还发现,一些年轻人对“笑气”危害一无所知。警方提醒,“笑气”在我国目前虽暂不属于毒品范围,但其危害性并不亚于毒品。有不少年轻人仅仅是出于猎奇心理就吸食、滥用,需引起社会重视。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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