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一残疾人利用国家对二等乙级伤残对象医保类医疗费全额报销、救助的优抚政策,大肆在各大医院和门诊就医共计200多次,医疗费共计40多万元,国家医保基金、民政救助报销人民币39万余元。8月6日,随着上诉期的过去,南通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诈骗案,判决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退还违法所得。
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王某了解到国家对二等乙级伤残对象的医保类医疗费有全额报销、救助的优抚政策,便前往市各医院向医生谎称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妇科病、肝炎等疾病,骗得治疗上述疾病的药品价值人民币47314.05元。王某还将骗得的部分药物转送给他人服用。
2018年5月2日,市审计局发现王某的行为,将王某涉嫌诈骗一案移送至市公安局。同月23日,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7月3日电话通知王某到案。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海安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严君臣 杨月如 徐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