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倍受关注的大连女童被害案相关民事诉讼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宣判,凶手父母被判赔偿128.6024万元。女童的妈妈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不想在民事诉讼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希望继续在刑事部分作努力。”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邱骅悦 于露/文 受访者供图
事发9个多月没道歉没赔偿
8月9日,开庭的前一天,小淇的母亲贺女士在网帖里这样追思女儿:“亲爱的女儿:你好,你离开快十个月了,妈妈第一次给你写信,你在天堂好吗?……看着你凄惨离开的样子,让我整夜无法入睡,妈妈想告诉你,明天法院将宣判结果。”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住在同小区的10岁女孩小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由于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依法对他收容教养。2020年1月3日,小淇的父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蔡某某及其家人赔礼道歉,进行经济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共计100多万元。
现代快报记者获悉,今年5月9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蔡某某家属当天无一人出庭,法院宣布择期宣判。8月6日,贺女士收到法院的传票,得知该案将于8月10日14时30分复庭宣判。贺女士说,案发后9个多月以来,蔡某某父母一直没道歉,也没有进行任何经济赔偿。迫于无奈,他们提起诉讼。提及如今的生活,贺女士说:“孩子还在殡仪馆,(我)天天都吃不下喝不下。”
凶手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现代快报此前报道,2019年10月24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反映称,大连市沙河口区10岁女孩小淇被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小淇身中7刀。当时,蔡某某将从美术班补课结束路过的小淇带至家中,想要与其发生性关系,遭拒后便将小淇杀害,并抛尸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
当天上午,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小淇的舅舅贺先生得知,惨剧发生在10月20日,家人已经报警。当晚,“@大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过走访调查,发现蔡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小淇的事实。但由于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8月10日,开庭前,小淇的母亲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她不接受对蔡某某因未满14周岁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结果。“我接受不了,性质多恶劣啊!这件事对我们家庭造成很大的伤害,现在家不像个家。”
凶手父母判赔128万元
8月10日下午,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凶手父母被判赔偿128.6024万元。此外,还判决凶手父母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小淇家属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小淇的妈妈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刚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和律师初步沟通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全面研究。初步意见是:不想在民事诉讼上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希望继续在刑事部分作努力。
由于蔡某某未满14周岁,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三年,当时引发热议。8月10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江苏斐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国选。他表示,《刑法》中规定,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能承担刑事责任。现实中,有未成年人意识到自己能逃脱法律的制裁,进而故意去犯罪。他认为,法律应当与时俱进,可以综合考虑,不能仅仅因为年龄“一刀切”。对于小淇家人提出的民事诉讼,杨国选表示,未成年人犯罪,理应由监护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