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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轻微交通违法“自我曝光”!淮安新做法引发热议
微信、电话告知5人以上免罚,你支持吗?

  行人、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后,打电话、微信发信息告诉5名以上亲友,就可免于处罚。近日,江苏淮安对外公开了此举的阶段性成果。从6月份实施以来,淮安已经有两三百名交通违法行为人通过这种“自我曝光”的方式免于处罚。

  

  现代快报讯+/ZAKER南京记者 季雨

  超200轻微违法者通过电话、微信“自我曝光”

  “下次骑车不能走反道啊,我被交警拦下了!”8月5日上午11时30分许,在淮安市淮阴区黄河东路古淮河桥下,一名市民拿着手机依次给5个亲友打电话,现身说法,告诫他们。此举,可使他免于罚款。

  行人、非机动车轻微交通违法后,交通违法行为人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打电话或发微信告诉5名以上亲友;二、参与路口交通管理;三、被依法处以罚款。淮安市淮阴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徐登祥说,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从6月份开始,该中队在辖区内对违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推出了“三选一套餐”。

  在推出“三选一套餐”时,特意对通过电话、微信“自我曝光”设置了最低不少于5个人,并且通过微信发消息要得到对方回复确认的要求。据介绍,从6月份实施以来,已经有两三百名交通违法行为人选择了通过电话、微信“自我曝光”。

  两地曾有发朋友圈集赞免罚的先例

  现代快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2018年全国多地就试行过违反交规发朋友圈认错集赞免罚政策。不过淮安“微信、电话呼叫5人可免罚”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还是首次。

  2018年4月,江苏连云港交通违法处罚实行了发朋友圈集赞可免处罚的“招式”。

  2018年,江西新余也推出过“点赞曝光”的做法,对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车主,可以通过在朋友圈发消息“认错”并集满30个赞的方式来代替罚款。

  违反交规“自我曝光”可免罚,你支持吗?

  通过电话、微信“自我曝光”就可免于罚款,这个话题在淮安当地一网络论坛上引起了网友们的讨论。

  支持的人一般都认为,处罚不是目的,起到教育警示效果更重要。网友“丝丝小雨下不停”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方法不错,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改造才是根本。”“芦苇de微”称:“违反交通法规是该有个惩戒。这个做法挺好,赞!”

  在支持的网友中,甚至有网友提出,能不能将这种做法也运用到机动车上?网友“若影若线”就是其中一员,她提出:“开车的能不能享受这待遇?”

  而反对的网友则觉得,执法标准不统一,法律并不是儿戏。网友“HLL”表示:“虽然人性化执法值得推崇,但我们是法治国家,制定好的法律法规不是儿戏。”网友“南岸”也觉得:“不排除有些人根本不在乎这点‘面子’,交通处罚还是严谨点比较好。”

  还有一些中立的网友表示:“建议再试行一段时间看效果。”

  法律界人士:在法律适用上有待商榷

  对于微信、电话呼叫5人可免罚一事,现代快报记者也咨询了相关业内专家。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光认为,法律确实给予交警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对于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可免予处罚,如果交通违法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对其免予处罚是合理的。“但是,如何判断情节轻微,如何将情节轻微条件予以具体化,在实践中具有相当难度。”

  许光称,判断是否属于情节轻微,应主要根据交通违法行为本身的情节、性质、后果,也可以结合考虑当事人本身对违法行为的认识程度。如其认错认罚态度好,适当减免其处罚。但是,认错态度好不是只有转发微信、电话通知亲友一种方式,且这种机械绑定的普法方式,有流于形式的可能。“交警部门希望进行普法宣传是可以理解的,但将普法与交通处罚绑定,在法律适用上有待商榷。”

  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宋亚辉表示:“我不赞成这种做法,翻看现行的法律法规,找不到羞辱性惩罚的字眼,而这也是法治文明的要求。”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肖泽晟也认为:“违法嫌疑人如果厚脸皮,再三用这种方式逃避处罚,就损害了公共利益。所以,虽然这种处罚在交管部门的酌定情节范围内,但还需对免罚政策细节予以规定,真正做到教育违法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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