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施行多年的国旗法、国徽法迎来重要修改。8日,国旗法修正草案和国徽法修正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涉及增加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场合,规范国旗、国徽的使用,强化国旗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国家标志制度有望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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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升挂国旗、悬挂国徽的场合
两个修正草案在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时间、场合方面作出修改完善。比如,在现有规定基础上,为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领导地位,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每日升挂国旗,“中国共产党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工作日升挂国旗。为体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国家机构新变化,增加规定,“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每日升挂国旗,“中国共产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工作日升挂国旗;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悬挂国徽。增加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在工作日升挂国旗的规定。增加非全日制学校和公共文化设施升挂国旗的规定。增加规定宪法宣誓场所悬挂国旗、国徽等。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莫纪宏认为,现行国旗法、国徽法对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时间、场合规定较为笼统,修正草案对此细化,强化了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两个修正草案明确相关规范,有助于强化相关部门和单位升挂国旗和悬挂国徽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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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损害国旗、国徽尊严等行为
两个修正草案的又一重要修改,是对损害国旗、国徽尊严的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
比如,国旗法修正草案明确,不得倒挂或者以其他有损国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国旗;不得随意丢弃国旗;大型群众性活动结束后,活动主办方应当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各类国旗。修正草案还强调,公民和组织在网络中使用国旗图案,应当遵守相关网络管理规定,不得损害国旗尊严。
根据两个修正草案,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上海交通大学学生马文斌说,今后看到损害国旗、国徽尊严的行为,更有底气去制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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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升旗仪式要求
国旗法修正草案对升国旗仪式的要求作出修改:举行升旗仪式时,应当奏唱国歌,在国旗升起的过程中,参加者应当面向国旗肃立行注目礼或者按照规定要求敬礼,不得有损害国旗尊严的行为。草案还增加规定,北京天安门广场每日举行升旗仪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负责。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张翔表示,这些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升国旗仪式参加者的礼仪规范,将增强升国旗仪式的庄严感和仪式感。同时,北京天安门广场的升国旗仪式,已经在长期的实践中成为公众瞩目和参与度非常高的日常仪典。修正草案通过法律形式对这项仪式予以明确,是适应实践发展的需要。
国旗法修正草案还规定,国家鼓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在开放日升挂国旗。上海市浦东新区图书馆副馆长施丽表示,该规定能唤起公民内心真挚朴素的爱国情感,对这样的修改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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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监督管理部门
现行法律没有明确国旗、国徽的具体监管部门,在实践中导致监管不到位。两个修正草案对此增加规定,由国务院确定的部门统筹协调全国范围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管理有关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的制作和销售,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国旗、国徽的升挂(悬挂)、使用和回收,实施监督管理。
张翔表示,此次两个修正草案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国旗、国徽监督管理主体,规定了国旗、国徽制作、销售、升挂、使用、回收等方面监管责任,让监管工作的开展更加有法可依。
莫纪宏说,上述修改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在保证国旗法、国徽法实施中的法律职责,加强对国旗、国徽的管理,并建立责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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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旗宣传教育
“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使用国旗及其图案,表达爱国情感。”国旗法修正草案的多处规定,体现出加强国旗宣传教育的鲜明导向。
比如,规定全日制学校应当将国旗教育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学生了解国旗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旗升挂使用规范和升国旗仪式礼仪;增加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等重要纪念日升挂国旗的要求,对居民小区等在重要节日、纪念日升挂国旗作出规定。
上海市闵行区中心小学校长金建芳表示,这些修改从法律层面上为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了支持和保障。“一方面,我们要通过课堂主渠道强化国旗教育;另一方面,要从校园文化环境氛围上着手,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为契机开展国旗教育。”金建芳说。据新华社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
拟对视听作品著作权分类保护
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完善了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删去了不得滥用权利影响作品正常传播及法律责任的规定,并增加相关规定拟对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分类保护。
草案一审稿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草案二审稿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作品的定义和类型,将其修改为“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等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专家指出,这一修改,将为未来可能出现的新的作品类型留出空间。
草案二审稿的一大亮点,是拟对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进行区分。草案二审稿在“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基础上另增加规定,其他视听作品“构成合作作品或者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依照本法有关规定确定;不构成合作作品或者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的归属由制作者和作者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制作者使用本款规定的视听作品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或者行业惯例的,应当取得作者许可。”据新华社
契税法草案
拟对法定继承人
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草案)》8日二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拟对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草案对免征契税的情形增加了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据新华社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决定
在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二审稿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对于草案一审稿,二审稿对加强集贸市场和畜禽活体交易的管理作出进一步修改。
针对草案一审稿,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在集贸市场进行畜禽活体交易,包括现场宰杀,容易导致疫病的传播,应当加强对集贸市场和畜禽活体交易的管理。
对此,草案二审稿规定,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情况决定在特定区域禁止家畜家禽活体交易。对于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不具备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的,草案二审稿还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据新华社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
拟进一步明确
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的法律定位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二审稿8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进一步明确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的法律定位,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有关中央文件精神,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草案二审稿明确,国家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专门教育。同时规定,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提出申请,经评估决定后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