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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南京首例
游客偷摘玄武湖并蒂莲 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
  被偷采的并蒂莲 玄武湖公园管理处供图

  快报讯(记者 张然)7月26日下午,南京市玄武湖公园内一株并蒂莲被一游客擅自采摘,引起广泛关注。8月4日上午,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成立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组,决定将该游客擅自采摘玄武湖景区并蒂莲的行为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两年。这也是《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实施以来,被“记录在案”的首例不文明行为。

  此前,玄武湖派出所民警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玄武湖公园管理处根据《南京市玄武湖景区保护条例》,对当事人处以200元人民币的罚款。不少网友认为罚得“太轻了”。

  8月4日上午,根据《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牵头成立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评审组,评审组由导游代表、法律专家、旅行社代表、景区代表和游客代表组成。评审组决定将该游客擅自采摘玄武湖景区并蒂莲的行为纳入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两年。

  据了解,《南京市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9年4月11日起实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保存期限为1年至5年,实行动态管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根据被记录人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的程度、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社会效果,经评审小组审议可缩短记录期限。旅游景区、旅行社对在记录期限内的不文明旅游者可以拒绝提供服务。公安、航空、铁路、机场安检等相关部门对记录期限内的不文明旅游者可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采取一定的警示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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