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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市中院开启调解新模式
特邀调解员出马,成功化解纠纷

  近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利用“江苏微解纷线上委派+特邀调解员”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场履行完毕并握手言和。这是常州中院第一起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委派、特邀调解员参与并成功调解的案件。

  

  常法宣 刘国庆

  7月16日下午,溧阳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溧城调解工作室”内气氛一会剑拔弩张,一会又陷入凝固,连某与柳某因洗车发生的服务合同纠纷,正在紧锣密鼓的调解中。连某与柳某本是同学,连某在柳某开的汽车服务部洗车时,汽车外观遭到损害,双方未能就损害原因及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由此引发纠纷。历经公安出警调解、法院一审判决,双方仍各执己见,案件上诉至常州市中院。

  适逢常州市中院与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近期达成了《联合护航合作协议》《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等系列文件,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并在全市范围内聘请各辖市(区)专业知识过硬、经验丰富的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为特邀调解员,专门负责参与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案件。

  于是,承办法官果断将该案件通过“江苏微解纷”平台委派给溧阳市消费者协会的特邀调解员,并通过该平台就案情提前进行了沟通交流。承办法官从法理角度对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梳理,特邀调解员从专业经验和消费者心理角度进行分析,共同制定调解方案。

  调解当天,经过承办法官和特邀调解员连续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根据最高院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吸纳符合条件的调解组织或个人成为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旨在鼓励人民法院引入社会力量,发挥专业调解的优势。特邀调解员制度是常州法院深化落实多元解纷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共有特邀调解组织32个,聘请特邀调解员75名,均已完成在“江苏微解纷”平台上的注册登记,为下一步特邀调解工作全面高效开展提供了良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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