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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旅游放心买买买,30天无理由退货
8月前61家单位完成试点,10月前实现全覆盖
  动员部署会现场 高达 摄

  为深化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全域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要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升旅游景区内商家诚信经营水平和消费者消费信心,促进全域旅游建设,7月14日,苏州市市场监管局、苏州市文广旅局、苏州市园林绿化局与苏州市消保委四部门联合召开苏州市旅游行业线下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动员部署会,标志着苏州市旅游行业线下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进入实质运作阶段。

  

  高达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是自今年4月26日苏州市率先全域开展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工作的又一深化举措,在原先线下购物7天无理由退货的基础上,针对旅游行业文旅商品,重磅推出30天无理由退货。

  市、区两级四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全市A级旅游景区、文广旅局直属博物馆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宣读了第一批61家试点单位名单,包括4家市文广旅局直属博物馆和全市57家A级景区。同里古镇景区、虎丘景区代表61家试点单位作了表态发言,市消保委就“苏州智慧315——无理由退货平台”商户端操作流程为与会代表作了专题培训。

  按照工作部署,第一批试点单位要在8月1日前完成试点工作,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后,对符合条件的其他旅游相关消费场所进行全面推广,力争10月1日前实现全覆盖。

  苏州作为中国最具特色和影响力的旅游及园林城市之一,开展旅游行业线下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在优化“苏州最舒心”旅游消费环境、提升“诚信苏州·消费天堂”城市形象上,必将具有举足轻重的引领和示范效应。

  30天无理由退货相关内容

  哪些商品可以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是在“苏州市旅游行业线下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内购买的文旅商品,并具备以下条件:

  1.能够提供有效的购物凭证,包括商家开具的发票、收据或其他能够证明购物场所及交易金额的合法合规有效凭证。

  2.购物之日起30日内(含30日)退货,其中配送类商品自消费者实际签收商品次日起计算,自提类商品自商家开具购物凭证当日起计算。

  3.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没有人为损坏或物理变化,且外包装齐全不影响商家二次销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保修卡、说明书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

  哪些商品不能无理由退货?

  以下八大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负面清单),包括:

  1.现场制售类餐饮服务及现制糕点、面包、粮油零售。

  2.散装食品零售。

  3.黄金珠宝、奢侈品零售、内衣、高档手工艺品。

  4.无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定制商品。

  5.临近预包装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零售。

  6.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和数字出版物零售。

  7.中西药、动物药品、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

  8.现场体验类产品、线上服务类商品。

  退货方式有哪些?

  消费者可根据自己情况选择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无理由退货。

  1.直接自行前往商家店面与之协商退货;

  2.线上平台申请退货。消费者直接扫码进入平台,在线与商家发起无理由退货申请。通过平台退货申请审核后,消费者将待退商品就近存放在指定寄存点,也可快递寄往商家。商家在收到商品确认无误后由平台在线退回钱款。

  如在线因审核未通过或其他原因(如:无法联系商家等)导致无理由退货失败,则转入线下处理。

  3.线下服务站办理退货。直接向区域内设的管理服务站申请无理由退货。受理申请并核实情况属实后,管理服务站责令商家按规定解决。如商家以各种方式推诿拒不履行,由管理方根据该管理服务站出具的证明材料,先行向消费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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