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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苏州
5人因在长江水域非法捕捞被抓
  部分用于非法捕捞的渔具 苏州警方提供

  快报讯(记者 高达)6月20日以来,苏州警方侦破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案件4起,抓获5人(3人取保候审,2人待处理),查扣船只2艘,收缴渔具15套,渔获物29.05公斤。

  6月20日8时许,杨某某(男,51岁,太仓璜泾人)在长江太仓段新泾闸外长江水域通过下设地笼网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期间杨某某多次到下设地笼网的地点收取过渔获物。6月30日下午16时许,杨某某再次来到长江太仓段新泾闸外长江水域,在下设地笼点收取渔获物后上岸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其共捕获鲫鱼、甲鱼、塘鲤鱼、长江蟹等水产品4.8公斤。

  6月30日15时许,张某某(男,56岁,太仓璜泾人)使用密眼三层刺网等捕鱼工具在长江太仓段新泾水闸外长江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共捕获窜条鱼、甲鱼、黑鲻鱼、塘鲤鱼等水产品8.4公斤。

  7月2日15时许,刘某某在长江太仓段墅沟闸附近长江水域通过下地笼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被渔政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后移送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太仓派出所处理。刘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渔获物有鳊鱼2条,重0.3千克;窜条鱼若干条重0.35千克;蟛蜞若干个重1.25千克;长江蟹若干只,重1.85千克;昂刺鱼1条,重0.05千克。

  7月6日凌晨,张家港市公安局双山水上派出所会同德积派出所根据线索在张家港市双山岛附近长江水域抓获涉嫌非法捕捞的嫌疑人陈某某(男,35岁,张家港市金港镇人)、王某某(男,39岁,张家港市金港镇人)。经审查,陈某某交代,7月5日晚至6日凌晨,在张家港市双山岛湿地公园外侧长江水域,他采用开船电捕的方式共捕获长江鱼4.2千克的犯罪事实;王某某交代,7月2日至6日,在张家港市双山岛北侧长江水域,他采用地笼捕获的方式共捕获长江鱼7.85千克的犯罪事实。

  目前,上述嫌疑人均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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