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句:交警“拍戏式执法”为哪般?
背景:一段视频显示,警方人员挥挥手后,大货车司机爬上货箱;警方人员拿出执法记录仪,对准司机拍摄;警方人员吹口哨,大货车司机爬下来,领到“违反规定载人”处罚通知书。7月14日,河南焦作两名大货车司机向媒体爆料遭遇中牟县交警“拍戏式执法”。中牟县交警大队回复称,将会同该局督察、纪委部门调查此事,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奔客:湖北评论人 张贵峰
如果不是来自媒体报道,且有当事司机指证,极具戏剧性的“拍戏式执法”一幕,恐怕会让许多人都误以为发生在横店,是某个剧组在“纯属虚构”地拍戏。遗憾的是,这是真真切切的执法场面。这显然不止是可轻松一笑的弄虚作假,更已涉嫌违法。“拍戏式执法”不仅违反“以事实为依据”的基本执法原则,也是一种“伪造执法证据”的违法式执法、构陷式执法。
因此,对于上述实施“拍戏式执法”的交警,必须严肃追查追责,一旦调查属实,恐怕不仅要考虑“不配当交警”问题,更要进一步依法追究其中可能涉嫌的违法责任。
除了严肃追究涉事交警,面对上述“拍戏式执法”,更值得反思追问的是:相关交警为何会热衷于“导演”这种不仅明显违法而且显得十分荒诞的“拍戏式执法”,其之所以这样做,背后的动因、根源,究竟是什么?在我看来,无非是“不超载不赚钱”仍是一些地方汽车货运行业存在的现象;现实中,各种直接或变相的罚款指标,在个别地方仍存在。这是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需要以治理之策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