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2版:生活常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0年7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收到他人误转账3万元,法院:得还!

  一不小心转错了账,想追回却遇到了难题。近日,常州经开区法院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惠得公司是浙江一家公司,与常州的联利公司曾发生过业务往来。2019年8月,惠得公司与常州另一家企业达丰公司签订采购合同,惠得公司误将3万元定金通过支付宝转入联利公司法定代表人妻子姜某的银行账户。在与达丰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后才发现付错款,惠得公司随即与联利公司联系要求返还未果,惠得公司无奈诉至法院。

  诉讼中联利公司以惠得公司款项打入的是姜某账户而非公司账户为由,拒绝返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惠得公司误将应支付给达丰公司的3万元定金打入姜某的银行账户,而姜某的银行账户系之前联利公司指定收取惠得公司货款的账户,因此姜某的银行账户系由联利公司支配和使用,应视为联利公司收取了该笔款项。但联利公司收取该3万元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要求联利公司返还惠得公司3万元。

  联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而联利公司向常州市中院缴纳上诉费也是从姜某的银行账户转账支付,更加证明姜某的银行账户就是由联利公司支配和使用,惠得公司支付的3万元实际上由联利公司收取。据此,常州市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蒋楠 刘国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