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现代快报7月13日社评互动版《怎么看“穿外卖服无法进入”?》一文后,我觉得涉事商场初衷是好的,但产生了“服装歧视效应”。商场可以制订加强内部管理的“乡规民约”,但每一条“乡规民约”,都必须以国家法律为依据。不能“拍脑袋”制订“乡规民约”,否则必然会陷入误区,引人反感。那就适得其反了。 南京 吴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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