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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10天
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环比下降超8成
  交警在指导市民如何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警方供图

  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不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升级”为违法行为。《条例》实施10天以来,共有2700多人次被处罚,与6月同期1.6万人次不佩戴头盔被登记教育相比,环比下降达83.1%,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通讯员 宁公宣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顾元森

  玄武、鼓楼等地骑车戴头盔者超9成

  “刚上路的时候,我发现其他人骑电动车都戴着头盔,而我没戴,我就意识到做得不对。”7月8日上午,在珠江路和中山路东北角,刘某因为骑电动车不戴头盔被处罚。他说自己刚从外地来南京,虽然还不知道《条例》的具体规定,但已察觉出自己的“与众不同”。

  交警表示,南京交管部门从今年5月开始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进行管理,鼓励市民主动佩戴,提倡企业为员工配备头盔,并对不佩戴头盔的市民进行安全教育。

  目前,全市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得到了大幅提升,其中玄武区、鼓楼区等主城区的佩戴率达到了90%以上。

  交警除了现场处罚还进行安全教育

  为大力宣传推广佩戴头盔,南京交管部门先后设计印制了多种宣传单页,累计向25万多名驾乘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发放,还拍摄制作了“头盔”主题安全警示教育片,在全市30余处楼宇户外大屏进行播放,并在主城区路口不间断播放宣教音频。

  今年5月以来,为了帮助更多市民提升佩戴头盔意识,在为期两个月的教育宣传期内,全市共有7.4万人次因没有佩戴头盔而被交警现场登记身份信息。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交警现场除了指出“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罚款,还出示“安全从‘头’开始,生命幸‘盔’有你”的宣传单页,进行政策宣讲和安全教育。单页上不仅印有《致电动车驾乘人的一封信》,还能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即时观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

  “大多数处罚对象都比较配合,并承诺以后会戴头盔驾乘电动车,周围的围观群众偶尔也会帮我们进行安全教育。毕竟经过高频次、长时间的宣传引导,大家都知道驾乘戴头盔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在思想上达成了共识。”交警表示。

  主城电动车事故死亡率同期降7成

  据南京交管部门统计,5月1日全市推广实施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头盔举措以来,在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因颅脑受伤导致的死亡事故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6%,死亡人数下降 21.7%。其中南京主城六区更是分别下降71.4%和72%。

  6月8日下午,在建邺区江东中路奥体大街路口,一辆外卖电动自行车在闯红灯的过程中被一辆白色小轿车撞翻。外卖骑手在空中翻滚了两圈后重重地砸在了地面上。经医生检查,该名骑手只受了轻微擦伤,并无大碍。“幸亏头盔保住了我一命。”外卖骑手心有余悸地说。

  交警表示,在查处中发现,有个别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买了头盔,但没有坚持佩戴,看见交警设卡时才戴上应付检查。对此,警方提醒市民,临近三伏,戴头盔或许会闷热不适,但是生命安全无小事,只有养成驾乘佩戴的良好习惯,才能增添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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