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这家名为金雁花炮有限公司的厂家就是一个“带病上岗”的典型,还真不冤枉它
7月8日夜间,四川省广汉市一鞭炮厂突发爆炸,事故已造成6人受伤,其中2人重伤。
没有造成人员死亡,这让人长出一口气。可再一想,就忍不住生气。
如果说,这家名为金雁花炮有限公司的厂家就是一个“带病上岗”的典型,还真不冤枉它。
据报道,2002年,该公司曾因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一起小型烟花类燃烧的“一般事故”。所谓的“一般事故”到底如何,未见描述;2011年7月,该公司曾发生一起自燃事故,厂区内冒出浓烟和大火,不时传出爆炸声。这个画面“听”上去就有点惊悚了。
频发事故的背后,是该公司的奇葩表现。例如,媒体2010年曾报道,该公司一款产品在工商部门抽检中,“点火引火线的引燃时间”不合格;2018年3月19日,该公司曾因“向检查组提供虚假入库手续”而被原广汉市安监局警告;2019年2月15日,金雁花炮公司和自然人邓日辉因下述问题,分别被广汉市应急管理局处以1.6万元和5000元罚款:1.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2.该公司事发前协和分厂装药车间44号工户盛装药物的料斗里的药物(银粉)的药面超过料斗的边沿,导致2019年1月21日发生一起燃爆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鞭炮生产理应讲规则、守底线,视安全如生命,可反观该公司多年来的表现,不用多说,简直令人手捏一把汗。
十几个月之前的燃爆事故就是一次“严重警告”,但显然,该公司并没有“收到”。无须赘述著名的海恩法则,可以肯定,一个平素连“作业”都写不好的企业,是不太可能把安全进行到底的。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该公司,并非缺乏监管。但监管力度如何,却值得商榷。更令人不解的是,有这样一个企业做“邻居”,群众早就不安,但现在看来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足够重视。曾有网友向网上“市长信箱”投诉该公司离居民点太近,官方给出的答复是——鞭炮厂的危险等级仅为1.3级,偶尔会有较小爆炸或较小迸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其破坏效应局限于本建筑物内,对周边建筑物影响较小。
似乎鞭炮厂都是有点小脾气的,隔一段就“释放”一下,也不奇怪。可事实上,此次事故的烈度足以颠覆这一结论。爆炸时腾起“蘑菇云”,厂房夷为平地,周边稻田被烧焦,有的居民家中门被炸飞……如此惊心动魄,这就是你断定的“无整体爆炸危险”“对周边建筑物影响较小”?如此自信,有没有经过权威调查论证呢,特别是距离居民区到底近不近?
基层民声、百姓体验最能反映现实矛盾,有关部门本应及早关注,作出一系列科学评判和举措,把居民区隔绝于危险地带。遗憾的是,我们没有看到这些动作。与厂家的管理粗疏一样,这是不能轻易谅解的“遗憾”,希望在事故处理中重点指出来,予以反思和弥补。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