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通讯员 爱卿 记者 姜振军) 近日,南通一老板开车两个多小时到盐城见女网友,可发现对方与微信头像大相径庭。两人一起吃晚饭时,男子越想越憋屈,借酒消愁,喝了3瓶啤酒,结果开车回南通的路上,被盐城高速交警查获。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7月5日晚,盐城交警高速一大队布置警力在G15沈海高速大丰收费站,对夜间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重点交通违法进行专项整治。“10点左右,我们看到一辆白色雷克萨斯准备进入收费站上高速,可看到我们后,立即停下来并向后倒车。”发现异常后,民警当场拦停车辆。
“我们和驾驶员说话时闻到一股酒味,立即让他下车接受酒精检测。”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下车后前言不搭后语,一句话能重复说五六次,醉意明显。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达到7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将驾驶员带回大队接受调查。经询问,该驾驶员姓刘,南通人,50岁左右,是当地一家公司的老总。据其介绍,当天上午他一个人开车从南通到盐城大丰见一名女网友。
让刘某失落的是,到大丰后他发现女网友没有微信上的照片漂亮。“可以说长得很丑,我后悔死了,不应该来的。”刘某只好安慰自己,就当来大丰旅游吧,于是和女网友相约晚上一起吃饭。
“平时我滴酒不沾,可是见女网友不好看,越想越憋屈,就喝了3瓶啤酒。”刘某有些醉了,但因为第二天要赶到上海办事,于是叫了代驾把自己送到G15沈海高速大丰收费站附近,“防止酒没散去,我还在车上休息了一个多小时。”到晚上10点左右,刘某觉得自己可以开车了,于是心存侥幸准备驾车上高速,结果开了10多米远就被民警查获。
刘某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公安机关对其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