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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17岁女生拍写真遭性侵并录像
摄影师称与模特发生关系是潜规则,不服判决上诉被南京中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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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2个月左右就要过18岁生日,小帆想拍一套个人写真,她和摄影师丁利相约在南京一家宾馆内进行拍摄。为拍摄效果好,在丁利的劝说下,她喝了两听啤酒,醉酒后却遭丁利性侵,还被拍下大量视频。原审法院以丁利犯强奸罪判决其有期徒刑4年半,丁利不服判决提起上诉。7月8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此案。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邓雯婷

  女学生拍写真遭摄影师性侵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小帆2000年11月出生,案发时是一名高三学生。2018年9月22日,小帆在微信群“全国模特摄影合拍”认识了摄影师丁利,两人相约第二天拍摄个人写真。丁利在微信里“叮嘱”小帆在拍摄前喝点酒,说这样拍摄效果好。小帆回应称自己年纪小,只有一听啤酒的酒量,超过了会头晕想睡觉。

  9月23日上午9点,丁利开车来接小帆,两人一起去了南京市秦淮区的一家宾馆准备拍摄。虽然小帆说自己酒量有限,但丁利仍然买了两听500毫升的啤酒给她喝,而小帆也把两听都喝了。在拍摄过程中,因过量饮酒神智受酒精影响,小帆逐渐丧失自主意识,丁利趁机实施性侵,还用手机拍摄了大量视频。

  案发前后,丁利还给他人发消息炫耀,诸如“要拍00年的处女”“酒是个好东西”“都醉了”,等等。

  当天下午,小帆发现自己身体不对劲,怀疑被丁利性侵,于是将事情告诉了表姐和律师,之后很快报警求助。

  摄影师称和模特发生性关系是潜规则

  原审法院认为,小帆案发前和丁利并不相识,通过微信群认识后聊天联系见面,也只是为了拍摄尺度一般的个人写真。事前双方并无拍摄裸体写真乃至发生性关系的意愿,更无性交易意向。小帆见面前就说明自己的酒量,常见的一听啤酒为330—355毫升、酒精度不超过4度,而丁利刻意选择购买了两听500毫升/听、酒精度为5度的啤酒,让小帆在较短时间内饮用。这些足以说明丁利一开始就有让小帆超量饮酒的企图,也足以使小帆受到酒精影响而降低乃至丧失性保护意识。同时,从丁利拍摄的视频来看,整个过程中均为他主动,小帆并无言语表示。

  从小帆的年龄和社会阅历来看,她是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成年人有显著差别,因此才会在丁利的诱导下过量饮酒,在不自愿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并在事后才发现自己被性侵。正是因为小帆不知道自己受到性侵,所以在宾馆房间内及出宾馆后都没有报警,甚至配合丁利拍摄了所谓一切拍摄行为都是自愿的视频。

  丁利与他人聊天,曾提到酒后拍摄如何占模特便宜等内容。在庭审过程中,丁利称,摄影师和模特发生性关系是“潜规则”,也足以佐证丁利处心积虑想要“占小帆便宜”。丁利在开庭过程中表示恨小帆,毫无认罪悔改之意。

  综上,原审法院认为,丁利违背妇女意志,以诱使过量饮酒的手段致妇女在饮酒后丧失反抗意识,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他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丁利明知小帆是未成年人,而对她实施性侵害,酌情从重处罚。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妇女性权利不受侵犯,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惩罚犯罪,以丁利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

  二审维持原判

  丁利不服判决,向南京中院提起上诉,认为自己不构成强奸罪。他的辩护律师提出,案发当时,小帆意识清醒且是自愿的,丁利并没有使用暴力,小帆在有足够时间和空间情况下并没有予以反抗。

  法院认为,结合丁利拍摄的9段性侵视频中,小帆自始至终紧闭双眼,未发一言。反而是丁利数次摆弄小帆的手及身体以配合实施性侵,小帆的部分行为显然是下意识的反应,符合醉酒的精神状态。

  此外,小帆在向公安机关陈述案发过程时对于细节的描述内容上偶有不完整,时间上偶有不连续,这种断续回忆的状态恰与严重醉酒后的记忆特点相符。因此,可以认定小帆在案发时确处于醉酒状态。

  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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