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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7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一天处罚771起”,数字让人吃惊

  这恰恰是一个值得反思的数字、一个让人不安的数字、一个需要“消解”的数字

  7月1日起,《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明确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当天,南京交警开展严查,截至下午5点30分,全市共计处罚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771起(详见今日快报A10版)。

  讲真,这个数字出人意料。原以为,警方动真格了,一罚20元甚至50元,很多人都不会无所谓,何况,这一天又是“倒计时”了很久的“首日”,任性者应该没有多少,但现实还是让人大吃一惊。

  其实,有这样的数字出来,也早有端倪。前一阵,警方对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现场登记身份信息,拍照取证,结果,40天下来有4.1万人次被查。这说明,有“771起”这个数字出来,并不偶然。

  当然,若论百分比,数据不可谓不好看:即使是上班高峰期,“路口头盔佩戴率”也几乎达到了95%。据此而言,骑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的,是极少数。然而,无论是考虑到市区人口基数,还是细思交通事故诱因,这样的“极少数”,都不是一个让人可以释然的、无关紧要的数字。这恰恰是一个值得反思的数字、一个让人不安的数字、一个需要“消解”的数字。

  做到极致的“百分百”也许并不可能,但每一个人都应该避免成为打破“百分百”的第一人。

  法律法规的刚性要求违法必究,对每一起违法行为的处罚,都有警示意义。但如果把杜绝不戴头盔骑乘电动车现象的全部希望交给“执法”,可能是一种苛求。而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来看,市民有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行为的必要。在加强执法的同时,提高戴头盔的自觉性,前述条例的落实才能更有效率。

  据报道,有些人不戴头盔,总有着各种理由,问题是有些理由站不住脚。也有不少骑车人明明买了头盔,被查时都能立即拿出来,却没有戴在头上。这种纯粹应付的意识实不可取。

  确实,从技术上而言,目下还不能如精准、全面抓拍汽车闯红灯那样“抓拍”不戴头盔行为,总有心怀侥幸者逃过处罚。殊不知,处罚不是目的,躲避处罚毫无意义,因为意外不会对一个随时备着头盔的人“网开一面”。

  诚然,天气越来越热,“戴不住头盔”的怨言背后,或有对头盔进行升级换代,以使得头盔佩戴起来更具舒适感之需。但这是另一个层面的命题。谁都不能因为某种体验感方面的问题,而和法律法规讨价还价。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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