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大额现金管理工作将在河北省“试水”,对私账户取现10万元以上,需预约登记。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经国务院批准,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人民银行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决定自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大额现金管理的对象为商业银行柜面发生、起点金额之上、有现金实物交接的存取业务。
据了解,在大额现金管理的要求下,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试点为期2年,试点地区将逐步建立和规范大额取现预约、大额存取现登记、大额现金分析报告、监督检查等制度。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认为,只要公众合法依规履行登记义务,大额现金存取并不受限制。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