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张瑜)6月30日,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南京调整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0 年度缴存基数为2019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9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31200 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20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现代快报记者按照相关规定算了一笔账,按照调整后的最高缴存基数31200元,缴存比例为5%-12%,依据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1:1计算,缴存职工的公积金账户每月的缴存金额上限可以达到7488元(31200 元 ×12%×2),比上一年度增加了840元。据通知明确,此次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从2020年7月1日执行,各单位需在10月31日前完成基数调整工作。因特殊情况延迟调整的应从2020年7月开始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