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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增梯”实行业主自治,是大势所趋

  给老楼“增梯”过程,外在表现是一部电梯“从天而降”,内在表现则是业主之间协商机制的运转

  6月17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经南京市政府同意,《南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办法》修订版自今年7月15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优化了加装电梯的许可手续,并强调要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坚持居民自治为主的原则。

  提出“业主自治”,堪称“修订版”最大特点,受到公众特别关注——“修订版”突出了增设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治”原则,明确规范业主自治。

  “增梯”之难,非亲历者难以体会。从利益考量角度而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受益者相对而言多为本楼中高层住户,上下楼层住户间的利益协调较为不易,一楼居民反对加装导致计划流产的情况,也有先例。各地在探索之中,“业主自治”成为呼声较高的路径。多年前,就有法律人士提出,旧楼加装电梯举步维艰,表面上看是业主个人利益难以协调,实质原因是业主自治严重缺失。

  以往,一些城市往往以“政府主导”方式为主,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和推进力。不过,实践中也遇见了种种困难和尴尬,例如,政府部门和有意加装的业主很上心,但表示反对的业主却为了维护自身利益不依不饶——这些利益诉求不乏合理合法且受到明文规定支持的,例如采光等方面的要求。一方坚决要装,另一方坚决不许装,结果互为“矛”和“盾”,谁也说服不了谁,导致僵局。以这种方式运行,并非全无好处,但别忘了:给老楼增梯过程,外在表现是一部电梯“从天而降”,内在表现则是业主之间协商机制的运转。一味讲政府主导,不讲“业主主导”,有错位之嫌。

  去年,南京市“增梯办”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说过,往年旧楼加装电梯多是由政府主导推动,以至于居民意见大,推进效率低。

  不可否认,业主的主导作用、主体责任过去是有所失落的,现在应该得到强调。这是尊重和落实“业主自治”的根本原因。“业主自治”有利于加强协商、弥合“裂痕”,因此成为一种趋势。2018年8月市场星报曾报道,合肥出现了安徽省首个由业主自治申请达成一致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项目。

  但“业主自治”不是万能的。尤其是在“政府主导”变为“政府指导”的情况下,民间“增梯人”易有失去“主心骨”的感觉,甚至觉得政府是不是不想管了。这就要政府部门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围绕增梯事务,把指导和服务做到位,避免给人“甩手掌柜”的观感。而关键时刻还要给民间“增梯人”提供支持、帮助化解矛盾,包括程序上“解忧”——人们看到,南京前述“修订版”优化了许可手续,这将增强“业主自治”时的动员能力和说法性。

  现代快报首席评论员 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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