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通如皋的卢先生,买房子交完首付去办公积金贷款,却被告知上了征信“黑名单”。后来卢先生才知道,是银行的信贷员擅自挪动贷款,导致他产生了不良记录。近日,如皋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
最近,卢先生很是苦恼,眼看着定下新房交完首付,等公积金贷款手续办好就可拥有属于自己的新房,却被告之因为有贷款逾期,征信系统上存在不良记录,不可以贷款。卢先生十分疑惑,自己并不存在贷款逾期的情形,为什么会上征信“黑名单”呢?
卢先生前往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发现是10年前的一笔在某银行的借款未还导致自己上了征信“黑名单”。卢先生在与该行沟通后得知,是该银行的信贷员擅自挪用了贷款,尚未归还,导致在银行系统里显示是卢先生使用了该笔贷款。
高新区法庭蒋正华庭长受理此案后,立即将原被告通知至法庭,了解了该笔贷款的来龙去脉,提出了解决方案,该银行承诺在月底前将卢先生个人信用报告中与该行的交易违约相关信息予以删除。双方协商后,该行第一时间删除了卢先生个人信用报告中的上述信息。严君臣 刘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