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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6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医疗救助范围扩大,9类人群可享受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因病致贫却是脱贫攻坚路上的“拦路虎”。医疗救助作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的托底保障,具有兜底功能,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屏障。

  在6月9日的南京市新闻发布会上,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20年,南京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将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人员名单已录入救助平台,实施一站式救助。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苏宁 卢河燕 实习生 陶佩池

  南京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实施一站式救助

  南京市医保局一级调研员张峰介绍,2019年全市医疗救助110678人,资助参保105529人,累计医疗救助140.28万人次,救助总资金2.72亿元。2020年1月到4月医疗救助57076人,累计医疗救助449635人次,救助资金8689.3万元。

  2020年,南京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张峰介绍,今年已将全市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并按《南京市医疗救助办法》享受医疗救助待遇。5月1日人员名单已录入救助平台,实施一站式救助。同月颁布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制度,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指定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出院时只须支付个人负担费用,且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的10%以内。

  南京市还完善医疗救助政策。针对目前医疗救助中待遇水平、病种范围、药品目录等政策短板,做好政策梳理,加强政策调研,逐步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体系,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充分彰显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降低困难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风险。

  同时畅通救助经办渠道。加强与市民政局、市军人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市卫健委、市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救助对象参保数据自动比对,自动享受参保缴费政策资助。拓展困难人员一站式结算平台功能,在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救助“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的基础上,为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不跑腿”,改被动受理为主动救助,在溧水试点医疗救助零星报销不见面审批。救助对象零星报销无需到窗口申请,由系统自动抓取相关数据,实现零星报销中业务受理、待遇核定、审批、救助金支付及告知等所有程序,让救助人员及时享受待遇。

  9类人群可享医疗救助,救助待遇标准看过来

  据介绍,救助范围包括今年新增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类,共9类医疗救助人群,截至2020年4月,其中:低保57064人、特困供养人员12603人、低保边缘15308人、60年代老职工218人、孤儿312人、特困职工1534人、因病致贫人员130人、建档立卡42963人、优抚对象6331人,共计136463人。

  各类人群享受的救助待遇标准是多少?张峰做了介绍。

  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60年代老职工、孤儿、特困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医保门诊大病在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不设封顶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患者降低50%,各报销段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参加居民医保的低保、特困供养、低保边缘、60年代老职工、孤儿,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部分,按85%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累计不超过2000元。

  因病致贫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各类补充医疗保险报销后,其个人负担部分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救助比例为70%,年度累计不超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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