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发布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0年6月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追索环境损害赔偿修复金5亿多元

  6月3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江苏省检察机关强化长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2019年1月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依法批准逮捕长江流域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417件750人,提起公诉1667件4161人;推进复垦耕地林地4059.2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247.7亩,依法追索环境损害赔偿修复金5亿多元。新闻发布会上,还公布了一批环境污染案典型案例。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刘遥

  案例1

  案例2

  倾倒固体废物,江滩环境被严重污染

  2016年5月以来,项某某、何某某等人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把他们租赁经营的洗舱站收集到的油船洗舱水(危险废物),进行油水分离、过滤等非法方式处置,之后将处置后产生的废水(经鉴定含有毒物质,超过国家排放标准8倍)通过小水泵或暗管偷排入长江;将沉淀、分离出的轻油(危险废物)作为锅炉燃料焚烧;将不能利用的废重油(危险废物)违规出售给无处理资质的人;将处置后产生的油泥、废渣等固体废物随意堆放或倾倒,造成江滩环境被严重污染,植被枯死。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水污染案件存在污染物排放量难计算、取样的鉴定结论是否可溯等难题。检察机关根据言词证据结合船舶洗舱记录、用水量等书证来测算排放量,且生产工艺及每次排放废水管道、流程、浓度都相对固定,故指控犯罪嫌疑人排放含有毒物质废水共计500多吨。

  2019年6月3日,法院全部采纳了公诉意见,判处犯罪嫌疑人项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案例2

  非法电鱼,造成生态损失150多万元

  高某某、谈某某等人在禁渔期内,驾驶快艇至高邮湖、邵伯湖等国家级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水域,拉上大网,放电捕鱼。据了解,2019年1月至2月间,他们共放电捕鱼8次,合计捕获渔获物1.3万多斤。经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专家评估,本案的生态损失为150多万元。

  后来,警方以高某某、谈某某、王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向检方移送审查起诉。扬州市检察院发现,高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收购水产品的行为,破坏了生态资源,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2019年5月27日,检方对高某等十人以破坏生态资源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检察机关发现,案发水域内含几十类鱼种产卵场,在这个水域电捕鱼,不仅会造成渔获物损害,更会导致侥幸逃脱的鱼类生理功能、抗病能力显著降低,并对鱼类饵料生物、浮游动植物和底栖生物都有很强的致死作用。

  2019年11月28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开庭审理该案,除了追究高某某等人的刑事责任外,检察机关还依法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