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4版:2020全国两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内容检索:
 
  2020年5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呼吁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佘才高

  全国人大代表佘才高连续三年提交建议

  受疫情影响,国内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一定的冲击,国家层面迅速反应,赋予了“新基建”全新内涵,并再次强调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重要支撑作用。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佘才高建议,尽快在国家层面出台一部综合性的城市轨道交通法律法规,系统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融资、建设、运营、沿线资源开发及其相关活动。这也是他连续三年提交相关建议,希望让城市轨道交通行驶在法治轨道上。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张瑜 安莹 鹿伟 文/摄

  不同城市对行业共性问题处理方式各异

  截至2019年底,中国大陆共有40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总长度已达6736公里。佘才高坦言,虽然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杭州等地都出台了地方性法规,但各地立法的范围、对象与内容不尽相同,造成行业共性问题在不同城市处理方式各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整体发展的规范性。

  此外,城市轨道交通呈现出由中心城市向其都市圈延伸的趋势,例如江苏省内的宁扬城际(南京—扬州)、苏州S1号线(苏州—昆山)、宁马城际(南京—马鞍山)等跨市域、省域线路建设,在行业统一的上位法颁布之前,以单方城市为主体形成的法律规范能否对共建城市具备效力等问题逐步凸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

  眼下,一些城市面临建筑用地紧张、交通阻塞等“大城市病”。如何协调城市高速发展与规模限制间的矛盾,已成为各个城市努力破解的难题。“目前国内主流做法是,从纵向拉开城市框架格局,通过建造‘立体城市’,实现地下空间综合利用。”佘才高表示,目前国内在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缺乏总体统筹与规划深度不够,地下设施与地面项目协调缺位,开发利用碎片化情况普遍,地下交通与人防工程、地下商业等多头分散管理等,影响了城市地下空间的复合利用,造成稀缺空间资源浪费的现象。

  建议国家层面出台综合性的城市轨道交通法规

  此次佘才高准备了关于交通强国战略下推动城市轨道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加快城市轨道交通立法进程。”佘才高说,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指导下,建议尽快在国家层面出台城市轨道交通法律法规,系统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融资、建设、运营、沿线资源开发及其相关活动,指导行业完善科学的运行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此外,建议加大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的统筹力度。比如,建议国家层面强化顶层设计,要求地方政府将地下空间利用纳入地方国土空间规划范围,制定利用规则,合理布局各种地下基础设施,统筹以地铁为代表的地下交通设施等,促进地下空间的“多规合一”, 实现地下资源的综合利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

苏ICP备10080896号-6 广告热线:96060 版权申明 本网法律顾问:江苏曹骏律师事务所曹骏律师

版权所有 江苏现代快报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7~2016 xdkb.net corpe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