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8日发布“倡议书”,建议各中超、中甲、中乙俱乐部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合理调整球员、教练员薪酬。
倡议书表示,建议俱乐部与所有球员、教练员协商确定降薪幅度,建议参考比例为30%至50%之间。同时,俱乐部可与球员、教练员协商联赛开始前延迟支付部分薪资的方案,但建议俱乐部应确保延迟支付的比例不超过原合同约定薪酬金额的30%,且延迟支付的部分应在联赛开始后90个自然日内补齐。
根据倡议书,本次薪酬调整的适用周期为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赛季各级联赛开始前一周止。俱乐部所属外籍球员和教练员以及外租球员均包含在内。
中国足协主席陈戌源日前在采访中表示,倡议书已得到国际足联认可。“如果外援不同意,国际足联是会支持我们的。”
此外,倡议书表示,如俱乐部无法与球员或教练员就调整合同协商达成一致,从而按照本俱乐部的统一方案单方面做出调整的,俱乐部需提供包括俱乐部实际经济情况在内的充分材料进行说明,同时按时、足额支付调整后的薪酬。
倡议书说,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1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调整其薪酬。对税后月收入少于或等于20000元人民币的球员及教练员,不建议俱乐部延迟支付其任何比例的薪酬。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