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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连云港发放5000万元电子消费券
首期1000万元消费券今天就能用了

  为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社会恢复消费信心,激活被疫情抑制的消费需求,纾解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5月6日,连云港市推出十项惠民生促消费政策,并将分三期发放5000万元电子消费券。

  

  王晓宇

  据了解,电子消费券分线下使用消费券和线上使用消费券两种。线下消费券限在注册商户门店消费时使用,在“我的连云港”APP报名预约,连云港市公证处摇号抽签,系统配券后在“云闪付”APP使用。线上消费券限在网络购物平台使用,结合连云港市电商发展大会暨首届5.18网络购物节活动发放,将在“我的连云港”APP设置活动入口。

  本次电子消费券发放规模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5.18网络购物节”发放线上消费券500万元,线下消费券发放4500万元。线下消费券按期发放,一、二、三期分别发放1000万元、1500万元和2000万元。线下消费券使用范围涵盖全市餐饮、食品、文化、旅游、体育、百货、服装、家电行业。

  本次线下电子消费券发放从5月6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分三期发放,每期发放活动分预约报名、摇号抽签、系统配券和消费使用等环节,前期中签用户可继续报名参与下期摇号。第一期活动报名时间从5月6日12:00开始至5月8日24:00结束,经连云港市公证处摇号抽签和系统后台配券后,5月9日18:00后开始使用。第二期和第三期活动,将根据前期电子消费券使用情况及用户建议确定发放时间和发放规模。

  线下电子消费券共有四种类型,分别为餐饮类(含食品)、零售类A和零售类B(含服装家电百货)、文化旅游类(含体育),其中,餐饮类消费券分为单笔消费满30元减10元和满100元减30元两种,零售类A券为单笔消费满100元减30元,零售类B券为单笔消费满400元减100元,文化旅游券为单笔消费满150元减50元。第一期活动将发出四种类型的消费券31.5万张。线下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15日内使用有效,逾期未消费的自动滚入下期活动。

  除了发放电子消费券直接刺激和鼓励消费外,连云港将同时举办国人游港城活动,面向全国免费发放电子门票,吸引外地游客赴连云港旅游。并鼓励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发挥平台扶农助困作用,引导工会经费助力消费,向特殊困难职工发放特殊生活补贴,面向工会会员发放中小微商户普惠性餐饮食品补助券。此外,还将推出“鼓励汽车家电等大件消费”“支持家政养老服务消费”“营造消费业态发展环境”“降低消费业态经营成本”等政策,推动降低企业成本,鼓励重点领域消费,加大扶困扶弱力度,全力营造消费氛围,推动经济加快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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