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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国家卫健委:
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戴口罩

  昨天,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通知”。

  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

  登记排查入校全体人员。要求所有师生员工做好入校前至少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学校。严禁带病上课、工作。

  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监测学生和教职工有无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工和学生要密切跟踪其就诊结果和病情进展。有条件的学校可使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报告、监测。

  相关人员风险排查。建立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每日由家长向班主任报告。学生或共同生活人员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时,要及时、如实报告学校,并送医就诊。

  控制校内人员密度。学校实行相对封闭的管理措施,错时安排校内各班级作息,在入校离校、课间休息、用餐、如厕、进出宿舍等环节加强对学生的组织管理,人与人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所有可能引起人员排队聚集的场所均设置1米线,引导学生不追逐打闹、不握手、不拥抱。

  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加强师生员工心理疏导。

  勤洗手。随时保持手卫生,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前、接触可疑污染物品后,均要洗手。

  科学佩戴口罩。学生应随身备用符合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标准或相当防护级别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

  加强近视防控。

  途中防护要求。上、下学途中要坚持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避免不必要外出活动。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上下学,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上学到校或下学到家应及时洗手。

  注意工作人员防护。老师授课时不需戴口罩,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

  实行错时上下学

  校园门口。实行校园相对封闭式管理,全面梳理所有进校通道,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进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通过实行错时上下学、划定1米等候线等方式,避免人员聚集。校园封闭管理要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

  教室。有条件的学校应保证学生一人一桌,每名学生前后左右间距保持1米,对学生人数较多的班级可分班教学或错时上学,调整教学时间和学生行进路线,避免人员聚集,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接触人员清楚。

  食堂。实行学生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面及空气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

  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

  从严控制、审核、组织举办各类涉及婴幼儿聚集性的活动,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做好婴幼儿手卫生,尽量避免婴幼儿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婴幼儿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婴幼儿应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到托幼机构,因婴幼儿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戴口罩;托幼机构教师、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据国家卫健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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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公布第六批次

  返校复学时间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南京市小学3、4年级,五年制高职1-3年级,三年制中职1-2年级于5月11日返校复学。

  其他学段年级后续返校复学安排,将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经市委市政府和市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提前向社会发布。

  

  据南京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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