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前网传视频:云南澜沧县某地,为了让领导来检查,活生生把老百姓自家放养的鸡猪狗直接打死。4月29日,云南澜沧县官网回应称,此视频拍摄地是澜沧县酒井乡酒房村河边寨。该村为打造干净、整洁、美丽的村庄,制定了环境整治方案,其中要求“所有鸡、猪、牛、羊等都要圈养,狗必须拴养”,视频中的行为目的是在群众中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但方法方式欠妥,乡党委政府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澎湃新闻 4月29日)
“为迎接领导检查打死放养家禽”,当地官方能及时调查回应,应予肯定,但将直接打死老百姓自家放养的鸡猪狗的做法,视为“方法方式欠妥”,仍显得轻描淡写,缺乏检讨反省诚意。
确保村庄整洁,地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要求“所有鸡、猪、牛、羊等都要圈养”,并没有问题。但要将好事办好,显然又不能不讲究方式方法,更不能任性为之。“活生生打死放养畜禽”这样简单粗暴的方法,不止是“欠妥”而已。 如从“善待、禁止虐待动物”角度来看,则显得十分残忍血腥。
一面强调要整治环境卫生、警示教育群众,一面又以一种不文明方式来施行整治、教育,不仅在价值理念上自相矛盾,而且也很难产生预期效果。毕竟,村庄美丽与否,不仅关乎外在的卫生环境,同样关乎内在的文明素养。
此外,从财产保护角度而言,鸡猪狗等村民放养的畜禽,属于村民受法律保护的合法财产权,因此即使“放养”方式不妥,但随意打死仍已涉嫌违法,不仅民事上涉嫌侵犯村民合法财产权,还可能构成治安管理上的“损毁公私财物”。如此,当然不能认为只是“方式欠妥”,仅仅“批评教育”了事。
湖北 张贵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