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报讯(记者 孙旭晖)丈夫背着妻子给情人买房,这笔钱妻子能追回吗?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赵某一直瞒着妻子徐女士和一名女网友打得火热,甚至还偷偷给对方买了房。得知此事后,徐女士起诉到法院,想讨回这套房产。
法院调查发现,根据银行的支付记录,从几年前开始,赵某陆续在给泗洪县某小区的一套当时价值20多万元的房产汇款。其中,10万元的首付里赵某通过银行卡刷卡支付了5万元,10万元余款则是按揭贷款。奇怪的是,签约单及商品房买卖合同载明的买房人,是一个叫小蒋的男子。
“经查实,小蒋有个姐姐,这些字都是小蒋的姐姐蒋某签的。”据法院介绍,赵某陆续向房屋的按揭贷款账户里转账147159元,还通过当地一个卫浴专卖店,给这套房买了6000元的卫浴用品。
法庭上,蒋某认为徐女士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自己和赵某存在情人关系。她转而向法院表示,自己和赵某是劳务关系。泗洪法院认为,赵某和蒋某二人的合影足以证明两人的关系亲密,且二人的聊天记录中都将双方称为“三年的夫妻”。为此,法院认为二人之间存在非正常关系的证据充分。
最终,法院判决,赵某与情人蒋某之间的赠与合同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蒋某应将受赠的财产全部返还给徐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