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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返回首页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源头解决欠薪难
下月起农民工按月足额拿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走进溧水工地

 “原来干活,一到年底总会担心工资拿不到手。现在有了工资卡,每个月都能拿到足额的工资,心里踏实了。” 4月28日,在南京市溧水区天生华都棚户区(危旧房)改建安置工程施工工地,工人姚鑫告诉记者。当天,“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送法进工地”活动走进该工地,为农民工答疑解惑。今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苏宁 文/摄

  《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将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举措上升为法律的刚性约束,为实现根治欠薪目标提供了坚强的制度支撑和法治保障。

  在28日的活动现场,相关部门对近百名农民工和溧水20多家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劳资管理员进行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江苏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局长张景亮在现场介绍,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灾区”。《条例》将工程建设领域作为重点,着力从源头预防和解决导致欠薪的根源问题。

  《条例》明确实施实名制管理制度,要求工程建设项目对所有进场工人都要签订劳动合同、实名登记、按时考勤,避免出现工人人数底数不清、工作量不明等问题。实施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要求建设项目的人工费用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 建设单位每月将人工费用足额拨付至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要求分包单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农民工工资,以减少工资支付环节。实施按月足额支付制度,要求分包单位按月计算工作量、核算确认并支付工资,避免年底集中兑付,切实解决住建领域农民工工资“年关”现象。

  工人们说,以前说好每个月工资三四千块,但每个月就只发五六百生活费,其他的要等到年底才发,心里很没底。现在工资每个月按时打到工资卡上,再也不用担心工资“跑”了。

  《条例》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由多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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