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5版:城事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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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110吗?我捡到只猫头鹰”

 “110吗,你们快来一下,我在部队营区里捡到一只小鸟,可能是猫头鹰。”4月23日上午8时左右,镇江丹徒高资派出所接到驻镇某部队一名战士的求助,称捡到一只猫头鹰幼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报警人在营区内路边执勤时发现一只猫头鹰幼鸟。据观察,这只幼鹰全身毛呈黑色,腹部的毛则为黑白相间双色。虽然只有巴掌大小,但两只眼睛炯炯有神。民警将幼鹰带回派出所,与丹徒区林业救助站联系,据工作人员辨认,确为猫头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无明显外伤,还不会飞。目前,该猫头鹰由区林业部门送往镇江市野生动物救助站。

  吴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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