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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返回首页
助力复工复产,金坛减免2.3亿社保费

  为切实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金坛区社保中心严格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发挥减免政策对支持企业发展的利好效应,已为企业减免2.3亿社保费。

  自2020年2月起,金坛区免征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对参保单位(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5个月。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收到上级减免文件后,金坛区社保中心立即对已核定的2020年2月和3月的参保单位的社保费应缴额按照减免政策进行重新核定,按规定时间节点发给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截至2020年4月,已为全区42家大型企业、93家民办非企业、4830家中小微企业、411家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减免2.3亿元社会保险费。

  薛卫忠 诸葛敏子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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