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塑料制品将被限制生产和使用?目录即将出炉。4月15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被称为升级版“限塑令”)发布近三个月后,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对《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拟禁止生产、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堂食拟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可降解的快递包装拟通通不能用……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细化了各领域塑料制品禁限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政策界限和执行标准。此次征求时间为4月10日至4月19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填写意见反馈表,提出意见建议。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徐红艳 文/摄
明确细化标准
拟禁止生产、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这份目录涉及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两大类。
在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目录中,包括了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和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六大类别。同时给出了细化标准。
其中,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是指,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包括沐浴剂、洁面乳、洗手液、香皂、剃须泡沫、磨砂膏、洗发水、护发素、卸妆水/油)和牙膏、牙粉。
堂食拟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在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中,包括了不可降解塑料袋,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和快递塑料包装五大类别。
禁止、限制使用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包括:餐饮服务中使用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盒(含盖)、碗(含盖)、杯(含盖)、盘、碟、刀、叉、勺等。
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包括:酒店、饭店、宾馆、招待所客房等场所使用的易耗塑料制品,包括塑料梳子、牙刷、肥皂盒、针线盒、浴帽、洗涤护理品容器(如浴液瓶、洗发水瓶、润肤霜瓶等)、洗衣袋等。
不可降解的快递包装拟通通不能用
在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中,快递塑料包装明确在内。
哪些类型的塑料包装将被禁止、限制使用?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包括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编织袋、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
其中,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是指,用于快递寄递过程装载快件的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
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编织袋是指,由塑料编织布(或塑料编织布与塑料薄膜、纸张等)制成,用于快递寄递过程装载快件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
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是指,快递封装使用的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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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制品不是“一刀切”
然而,这些塑料制品并不是“一刀切”,多个类别在备注里明确了例外事项。比如,禁止、限制使用的不可降解塑料袋,拟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装盛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在禁止、限制使用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中,征求意见稿拟明确,到2020年底和2022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的要求不包括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同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容器。
禁止、限制使用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是指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一次性使用的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以及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细化标准将动态调整
根据征求意见稿,该目录涉及品类的细化标准将根据实施情况动态调整;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可免于禁止、限制使用。
此外,各品类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实施区域和期限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升级版“限塑令”将分三步走,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分2020年、2022年、2025年三个时间节点,明确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
其中,在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方面,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在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方面,其中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