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泰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首批18类59项办事事项无差别办理。今后同一公安办事事项,在泰州市范围内各级公安窗口申请办理的,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不存在地区差异。
近年来,泰州市公安局持续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了一批审批事项和权限,市级审批事项仅保留72项。但由于各地对审批服务事项的理解和把握不同,不同区域的窗口在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方面各不相同。
为此,泰州市公安局出台了《全市公安机关首批18类59项行政许可常办业务标准规范》。在服务事项的设立上,一律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并注重破除审批服务中的层级受理等体制机制障碍。在服务标准上,消除全部模糊条款,对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表述,能够明确的逐一明确,不能明确的坚决取消。高雷 毛晓华